宿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開選聘
法律顧問入庫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宿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產發集團”)依法治企能力,有效防范國有企業經營風險,根據中央、省、市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有關規定,市產發集團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F將有關選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產發集團基本情況
宿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是宿遷市政府直屬的國有投資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10年1月啟動市場化運作,注冊資本金30億元。集團公司業務范圍為產業投資、資本運作、金融服務、資產管理、產業服務體系建設。集團公司現擁有江蘇洋河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全資公司,控股宿遷市國豐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是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民豐農村商業銀行的第一大股東。截止2020年末,集團公司總資產約700億元,凈資產約470億元,主體信用評級AAA級,直接經營板塊業務收入5億元、利潤總額2.5億元。
二、選聘范圍
本次選聘面向注冊地在宿遷的律師事務所,立足本地開展業務。
三、選聘機構數及聘期
(一)本次擬選聘四家律師事務所進入市產發集團法律顧問服務庫;
(二)選聘入庫后,原則上聘期3年。服務合同一年一簽,經當年考核合格后,雙方無異議的自動續期,續期不超過兩次。
四、選聘基本條件
(一)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需超過10人;
(二)律師事務所需在2020年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錄;
(三)律師事務所經主管單位考核為合格,近3年內未受過行業或主管部門處罰;
(四)服務團隊內執業律師未受過行業或主管部門處罰,無違法違規記錄;
(五)服務團隊內執業律師需熟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有企業的監管規定,并具有代理民商事案件的豐富經驗。
五、法律顧問服務對象及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包括集團本部、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二)服務內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詢,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其他相關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制定標準、規范的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審核管理臺賬;
3.為訴訟、非訴訟或者仲裁事務提供法律支持,或接受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
4.根據需要參加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參與商務談判,提出風險評估和咨詢論證意見;
5.對重大項目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及可行的解決方案,參與重大決策的論證、法律風險評估,并提供法律意見;
6.根據公司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期);
7.參與信訪、維權、維穩案件的調查處理;
8.其他法律事務。
六、服務機制及報酬
(一)服務機制
入庫的法律顧問根據江蘇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省屬國有企業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蘇國資[2018]122號)由聘用單位每年開展一次考評,考評合格,雙方無異議后續期。
(二)服務報酬
1.入庫的前兩名律師事務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總額不超過15萬元/年,每家各二分之一,工作量為除案件訴訟代理外的日常法律服務;
2.案件訴訟代理費。入庫的4家律師事務所均有權代理集團內案件,案件代理費按照市產發集團相關文件執行(報名參加選聘的,即視為同意)。
七、選聘程序
請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于2021年3月24日17:00
點前將服務方案(內容說明見附件1)、承諾函(見附件2)加蓋公章后掃描發至集團法律事務部郵箱,同時抄送至審計督察部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統一對報名的律師事務所及推薦律師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報名律師事務所參加評審。
(二)組織評審
1.公司組織評審小組對提交的服務方案進行綜合評分,以1:2候選比例(如不足候選比例則均進入下一輪)進入下一輪現場案例分析;
2.現場案例分析(內容主要涉及民法典內擔保物權及破產法相關知識)。
(三)公示選聘結果
選聘程序完成后公示選聘結果,公示期滿無反應情況后,簽署服務合同。
八、聯系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17:00。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請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將服務方案、承諾函(見附件)加蓋公章后掃描發至集團法律事務部郵箱wangyingtt@163.com,同時抄送至審計督察部郵箱113666871@qq.com,郵件主題標明“市產發集團法律顧問服務庫報名+律所名稱”字樣,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王穎
聯系電話:0527-81686107、19825485379。
附件1
服務方案必須包含以下內容(按以下要點依次說明):
1.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介紹,包括資質證書、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指派律師團隊情況,包括推薦律師個人簡介、主要業績等;
3.律師事務所或指派的服務團隊人員近三年內被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表彰經歷;
4.服務團隊在曾經辦理完結的案件中得到區、市級及以上人民法院或政府表揚或嘉獎的或成功化解辦理案件中疑難復雜問題的,作簡要說明;
5.擔任破產財產超過1億元的破產案件管理人或擔任破產重整案件管理人且重整成功的案件數及案件概況;
6.服務團隊內執業律師有曾代理單筆標的達2000萬以上的金融、類金融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難民商事案件并勝訴經歷的,請作簡要說明;
7.是否具有國家發改委、交易商協會會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債券資質等經歷(如有,請披露債券名稱);
8.在市產發集團及下屬子公司處理訴訟案件或不良化解時曾給予過積極幫助或主動配合的;
9.以往參與政府、國有企業法律服務的情況;
10.常年法律顧問費報價標準*萬元/年,建議報價不超過15萬元/年,惡意低價的作廢標處理;
11.其他相關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幫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體系、法治建設體系、風險防范管理體系、法律糾紛處理等相關服務內容。
附件2
承諾函
根據貴公司選聘法律顧問的公告, 經授權并代表 律師事務所提交報名材料和參加后續選聘工作。本律師事務所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所為依法設立在宿遷的律師執業機構;
(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三)組織機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四)參加本次選聘前3年以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及財務管理制度;
(五)指派的服務團隊律師成員,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具備履行合同的專業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七)本次提交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
律師事務所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被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系方式:
郵箱: